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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房地产商跟我说银行弄丢了我的买房合同副本,需要我再签个合同作为贷款用合同,让人无语】现在这个合同页脚处的日期和我的正本是不一样,据说是由在房产局打印的日期决定的,这个有影响吗?房地产商也同意开个证明说明这个补签合同的缘由,要注意些什么吗?这个新合同上面的章只有我的合同号,后面没有“已审核”3个字,房地产商解释是房产局合同格式的新改变,请问是这样的吗?

180****8676 2014.04.07 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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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04.07

365房博士

您好,如果房产局那边也认定是可以的话,那就应该没有问题,贷款的话银行那边如果没有问题,只是用来做贷款合同,届时贷款下来就可以了。不过建议您还是找个律师去咨询一下相关的程序,他们更了解其中的细节。感谢您的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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