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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我是外地户口,17年11月离婚,离婚前夫妻在合肥共同共有一套贷款房子,银行贷款人是我,离婚后房子归前妻,因为双方商议用小孩的抚养费来偿还房贷,故离婚后未去银行变更贷款人和去房产局变更产权,我在合肥已连续工作3年,这种情况有在合肥购房的资格吗?

182****8585 2021.01.07 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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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01.07

韩蕾资深业内专家

不行,你是外地户口而且有一套房了,不能再买。要么落户合肥,还能买一套,要么过户给你前妻后还能买,感谢咨询。 感谢提问,希望您对我的回复进行评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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